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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严格土地规范管理 加强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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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浩晟
更新时间:2014-07-25 08:51:55
关键字: 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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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严格土地规范管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严格土地规范管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

       强化管理,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加强与各行业、产业的规划衔接,按照适度集中的原则,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镇集聚,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建设用地指标向城镇化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倾斜。

       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项目用地,给予支持和倾斜。建立项目用地预申请和建设用地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用地立项、用地预审、供地审批、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国家规定划拨用地范围外相关用地鼓励有偿使用,对其中经营性用地先实行有偿使用。加强房地产调控,优化住房结构,对于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及时供地。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开发区平均投资强度标准执行。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和分期供地制度,鼓励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鼓励加大对现有厂区的投资改造力度。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经营。

       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充分挖掘用地潜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旧城改造。通过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等多种形式,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利用。

       加强供后监管。规范合同管理,建立相关制度,建设项目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检查核验合格,规划、住建等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进一步促进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切实提高供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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