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大农村地区,宅基地一直占据着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农民安居乐业的根基,承载着无数人的乡愁记忆,更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亟待挖掘的 “宝藏”。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宅基地面临着诸多挑战,其蕴含的巨大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今天,就让我们深入探讨宅基地的奥秘,看看它如何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详情】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详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集体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详情】
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详情】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详情】
农村村民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详情】
2024年宅基地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详情】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详情】
宅基地建房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详情】
农村“两权”抵押试点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它是为了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而由央行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中所提出的。【详情】
在农村地区,农民建房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需求。然而,关于能否使用农用地来建房,存在着一系列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详情】
宅基地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的宅基地申请流程【详情】
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基石。长期以来,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一直备受关注。【详情】
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详情】
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 【详情】
农民建房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农用地,但要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详情】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要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盘活利用主要有以下方式:【详情】
2017年养老金新政,对于农民有哪些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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