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有一块140平方面积土地,建房子用了70平方,另一边要了来做花园,入住了差不多30年啦。现在有一个所谓爸爸的堂哥回来说另一半70平方地方是他的。他要回搞房子。他宅基地证明之类什么证明都没有,请问我可以不给他搞房子吗?我居住了30年是不是有这块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