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高海军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主要案情: 2011年4月,高海军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位于游仙区小枧沟镇紫阳村二社的24亩国有土地修建农家乐。
处理情况: 2011年9月19日,市国土资源局向高海军送达《行政处罚和听证告知书》。因高海军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农家乐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2011年9月28日,市规划局向高海军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2012年8月,根据市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游仙区13宗违法建设的通知》,游仙区人民政府依法对该宗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高海军非法占地行为一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