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说城乡户籍改革将河北等城市进行了试点,主要是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的区分。那么我有以下几点问题不太明白,希望有识之士能够给予解答: 1 、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划分,那么户籍是用什么标示的户口性质? 2、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划分,那原来的农业户口居民拥有的土地是不是还能继续拥有? 3、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划分,那些大学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学生是否还能拥有自己上学前的土地? 4、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那原来农转非的人员还能否获得土地分配? 5、如果3或4不能是为什么?有相关的政府文件或者法律规定吗? 6、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农村里划分土地的依据又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