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集团公司(国有)下属单位有一块划拔用地,约500亩,现该单位已关破,集团公司想以此块土地作价入股投资一项目,产生问题如下:
1、划拔土地是否要变为出让土地。如要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还没开始做项目,就要交政府钱,那还能实现土地作价入股吗?
2、听他们说土地要有两个手续,一是先审计、二是再评估,是这样吗?我就不明白,土地怎么还要审计,光评估不就可以了吗?
3、土地评估的话,一定要找有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请问,江苏省国资委对类似的评估机构有指定范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