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闻说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 也去看了相关的法律条文 感觉就不是再说人话 完全看不懂 有问题想问问各位高手
对了先说下个人情况 父母当年的工厂福利分的房 一共两套在07年父母都放到了我的名下 现一套我和父母住 另一套出租了
我想问
1)在这个条例施行后 是说以前的房产本就无效了吗
2)是否必须要登记 如果不登记会怎么样
3)不登记就不许可买卖 或者当遇到拆迁时 就不给补偿吗
4)不登记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
对了先说下个人情况 父母当年的工厂福利分的房 一共两套在07年父母都放到了我的名下 现一套我和父母住 另一套出租了
我想问
1)在这个条例施行后 是说以前的房产本就无效了吗
2)是否必须要登记 如果不登记会怎么样
3)不登记就不许可买卖 或者当遇到拆迁时 就不给补偿吗
4)不登记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