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重庆市江津区徳感纂山坪社区南华经济合作社,在2010年7月办事处在未召开村民大会的基础上,对本社五百多亩承包土地进行土地流转,现在土地上的住房都被拆除,部分土地被办事处招商的工程机械工具推翻,而且部分补偿费至今未兑现。现在农民无地可种。另外土地流转合同部分村民领取承包费后被收回,现今村民手中无一份合同。再者,土地流转后是否可以改变土地的用途和现状及村民的合法住房是否可以拆除。我们能否阻止他们这种破坏耕地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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