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留有一套商品房,空闲了有好几年了,现在我们想要将房子卖掉,现在去房管局办手续,房管局要求我们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不给输。根据我的理解,我父母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购房款中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而且土地使用权期限未到,房管局根本就是在乱收费,请问我的说法是否正确,请懂的朋友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