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前,家里在当地郊区和两户农民签订合同,购买两块农村宅基地。当时签了买卖合同,除了双方签字外,还盖有所在村子的章和村长的签字。现在政策变化,据说可以办土地证了,但是听说没有那两户人家的签字不能转户。现在那两户人家要加价几十万才签字。我查了相关的法规,根据现在的物权法,达成房屋实际买卖事实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转户。不知道是不是真是这样?如果是,要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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