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问题没能够在村里宅基地盖房子,前几年借用村里一个老师的名额,在县里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约定五年后过户(还没过户),家里还是比较穷的,所以贷款了十几万,现在实在是拮据的厉害,经济非常困难。请问大家,能不能退还房子,将之前交的钱包括每个月的贷款拿回来,合同是找了同村的第三方共同按手印达成的,请问如果升级到诉讼方面,我们会得到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