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在福建宁德老家有一块农村地皮。新农村建设,乡政府说要回收的话能补贴3万元。如果有政府统一修新房能没人补贴3000元。现在隔壁的人想买地皮付给我们3万元,他去多拿我们的每人补贴3000元。虽然卖给他和被回收对我们都一样,但是因为人情也不好推辞。所以想问问如果这个补贴被他领了之后,对我们家以后去县城里买首套房是否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