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国有企业,总公司在北京,我们是地区的分子公司,现在是国有划拨用地,使用类型是仓储用地,目前总公司缴纳出让金要求我们将划拨改为出让工业用地,建设房地产的项目已经在市里立项,请问转变为工业用地后,总公司可以绕开我们分公司直接办理商业用地的相关手续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