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因修路需要占用一加油站用地,该加油站各项集体土地使用权手续齐全。现该单位申请另选新址仍然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我的问题是:该单位新选土地,已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但尚未实施征收,对于此类土地,我们能否继续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拨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