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省外来皖投资的客商。拟开展设施农业项目,实现下层养水产,上层温室种植的立体农业模式。经过和相关村镇政府接洽后,获得大力支持并报发改委备案。开始前期工作,工作中遇到如下问题,请给与帮忙解释。具体情况是:已流转荒坡林地2万余平方(林权证已经办理),拟做实施农业用地。未占用耕地也未计划改变为建设用地。已经缴纳植被恢复费,收款单位为镇财政所。请问:1、这样的土地应该算农业用地而非建设用地,是否在缴纳了植被恢复费后还需要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2、如果需要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是仅仅需要缴纳附属设施用地部分,还是全部设施用地?3、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的依据是什么?缴纳标准是什么?缴纳单位又是哪里?有无相关文件?4、设施农业用地申请年限有无另行规定?相关依据是什么?最高多少年?5、申请设施农业用地过程中,由镇政府指定的测绘队进行土地测绘,是否应该收取测绘费,相关文件规定是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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