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六亩林地,已种植三十年,有82年的林权证(林权证没有标明有效日期)。六亩地,为下水地(是农村的一种叫法,下水地,就是容易灌溉,土壤水分多,也就是非山地),大概有700多株杨树。现在要做一个水利工程,全部占用,永久占用,此外除林地外周边,另占用了大概六亩地,请问这样按国家规定应该怎么补偿呢?老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乡下。如果你给不了我明确的答案,最起码要给一些有实际意义的答案,谢谢,特别好的答案,加分奖励。 没有花钱,是分的地。已经有林权证30年了,现在就是不知道该按多少钱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