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与《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既有农用地、又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请问:未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既用于水产养殖又用于农田灌溉的大于10万立方的设施,是按照设施农用地完善手续,还是按照建设用地完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