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在改革开放(年轻多为外地谋生)那时起,农村耕地因劳动力欠缺渐渐随着老去者而荒芜(已经失耕多年),听说村里有人要利用它该养鱼塘,我想土地是农民的老底,虽然没耕(也不会耕),但改变它的性质好像不妥,但一时又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法规,求助懂这方面的人士指点迷津,谢谢,回答不能过于简单,要有相关条例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