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有一处宅基地,土地证,规划书都有。因为村里修路需要占用一部分,由当时的村支书出面和我前面的住户协商,他的宅基让出一部分给我,当时我们都同意了,但是没有书面约定。因为别的事我一直没盖房屋,我前面的盖了起来,另外在原来划给我的地方上他又多盖了一排车棚。最近我想盖房的时候,他又不承认当时的承诺。而村里的干部也都换了三岔了,村里也不给我另换个宅基地。现在剩余的土地,仅仅只能盖起主房。各位谁能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