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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已领取了《房屋产权证》还需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提问者:021591  |   提问时间:2014-10-29 11:55:17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问题描述:

为什么已领取了《房屋产权证》还需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时间2014-10-29 11:59:58

    首先,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个部分。其次,《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别确定两种性质不同的权利。《房屋产权证》确定的是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是一种相对永久性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是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规定的权利。第三,《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登记的内容不同。《房屋产权证》所登记的是房产权利及相关内容;《国有土地使用证》所登记的是土地权利及相关内容。两者虽有联系,但不可替代。因此,要取得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必须同时拥有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所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还必须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