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合同纠纷在于租赁土地的用途!租赁的土地属于农民耕作的土地(五亩以下)!承租方在租赁土地的时候,口头向出租房承诺该土地被用来存放沙子!在一次无意之中,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并未像承诺的一样,而是把土地用来存放石板、石块、还围起了很高的院墙!但是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涉及到租赁土地的用途:承租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在不违反法规的情况下可以合理安排土地的用途! 试问:承租方的做法违反我国法规了吗?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