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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子女已转为城镇户口,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提问者:02168
提问时间:2014-07-16 15:23
问题分类:土地知识 > 专业知识
农村居民子女已转为城镇户口,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不能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归农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去世后,该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经济组织无偿收回,你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你不能继承。
但是子女可以继承房屋,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员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房屋倒塌后,宅基地无偿归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集体是无权收回宅基地的!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