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开发区有一块约20亩的土地,租给别人开了个小厂子,但是承租人在未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转租给了第三人,我们在知道事情后想要解除合同,承租人不肯。问:我们需要怎样才能终止这份合同,收回土地?
是否像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那样,直接发个解除合同的通知书给承租人就算合同解除了?还是一定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如果是用法律途径,需要怎样的步骤?
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途径中有这样一种:
A擅自转租房屋,违反合同法规定,B可以发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给A,合同解除。如果A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土地租赁中也可以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