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村民)于2005年6月份向村政府租了一块400个平方闲置仓库,自办厂房(公司)。签订了5年的合同,2010年6月合同到期。
现在有几个问题。1,村政府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将土地卖个他人(个人,非村民)。2,合同上有注明“村民优先。”
我想请问村民有什么优先权?如果是有继续租借或购买优先权,能否上诉?赢的几率大吗?
现在有几个问题。1,村政府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将土地卖个他人(个人,非村民)。2,合同上有注明“村民优先。”
我想请问村民有什么优先权?如果是有继续租借或购买优先权,能否上诉?赢的几率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