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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035009 | 提问时间:2014-11-15 09:53:08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anhb | 回答时间2014-11-15 09:53:32
侵占、挪用被征用的土地,依据土地法的规定,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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