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农业用地赔偿问题

提问者:01349  |   提问时间:2014-11-15 16:01:0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问题描述:

最近家里发生了纠纷。事情是这样的,家住在农村,村里附近是一条河,每年的夏汛都 会发洪水,所以沿河的农田常年都被冲掉,泥土都被冲走了,慢慢的就开成了石子坝,已经不具备农业种植的条件,而且多年也没人去理,又慢慢的长上了一些植物,后面家里人就想开发这块石子坝,而且还有当时乡政府的批文,属于荒地开发吧。然后家里就用这块坝种了簕竹,由于不具备种植条件,所以请了挖掘机挖出一个大坑,再从别的地方运来泥土填埋下去,才能种竹子,事后多年,至少十年,突然说对多年前被洪水冲掉的农田进行赔偿,说每亩300元,我想问下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engww | 回答时间2014-11-15 16:01:37

    合理的。根据土地赔偿法规定;
    1、征地补偿费:由于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赔偿款也归村所有。
    2、青苗费:主要和家庭的承包面积以及种植的作物有关;
    3、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如果为改善种植条件而进行了一定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话, 就应该获得补偿。



   其他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