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里发生了纠纷。事情是这样的,家住在农村,村里附近是一条河,每年的夏汛都 会发洪水,所以沿河的农田常年都被冲掉,泥土都被冲走了,慢慢的就开成了石子坝,已经不具备农业种植的条件,而且多年也没人去理,又慢慢的长上了一些植物,后面家里人就想开发这块石子坝,而且还有当时乡政府的批文,属于荒地开发吧。然后家里就用这块坝种了簕竹,由于不具备种植条件,所以请了挖掘机挖出一个大坑,再从别的地方运来泥土填埋下去,才能种竹子,事后多年,至少十年,突然说对多年前被洪水冲掉的农田进行赔偿,说每亩300元,我想问下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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