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A早年丧偶,生前一直从事农活,在村里分到3亩耕地,已有25年。A育有二子,长子B 30年前参军,现已转业,同妻子和孩子定居城市,户口也转为非农;次子C一直在原籍务农,为农业户口,二十多年来一直照顾父母起居,帮助耕种土地,尽到赡养义务多一点。 现请教:A的3亩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仅能由C来继承?如果B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得到 政府 或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 的经济补偿?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