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们成立一家农业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向某村村民集体租赁土地200亩,期限40年。用于种植果树、开发农业。
请问,如果这种情况合同上的40年期限是否有效?
如果我们在种植果树的前提下,又建了房子用于自住与休闲,那与农民签订的40年的土地合同是否一直有效?还是农民可以要求返还呢?
请问,如果这种情况合同上的40年期限是否有效?
如果我们在种植果树的前提下,又建了房子用于自住与休闲,那与农民签订的40年的土地合同是否一直有效?还是农民可以要求返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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