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6149 | 提问时间:2014-11-27 08:43:0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angtt1 | 回答时间2014-11-27 08:46:26
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农户应对所占用的土地设施进行恢复,不能恢复的零星地块仍由原农户暂时耕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