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购买了邻居家20亩稻田(他要搬家所以卖地),因为当时不知道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20亩地中有15亩是邻居按人口分的剩下的5亩是邻居自己开荒的 ,当时没有签定合同,2000年邻居回来要求要回土地,经过研究商讨最后写了一份合同 ,内容为: (**家20亩耕地长期承包给**承包时间100年 每年我给他200元人民币 今后不准提出任何要求 又写了**20亩地卖给了我)有两个见证人也都签字了 但是今年他又回来要农业补贴钱 我真有迷茫希望明白人发表一下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