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十年前开始承包土地,村委将所有土地收回,村民只能竞价买地,好的地块370左右但有的竞价能翻一倍好多,一般点的土地都是220元一亩。当年村委收取了第一年的竞价后的土地费用,还有第二年年的(标准收费)第三年半年的(标准收费)。到了第二年又收取了一年的土地费用(标准收费),第三年又收了半年的费用。之后一直到现在没有收费。今年土地承包正好十年,村里想重新分地,并收后五年的费用,而且每亩地价增加30%,我们村没有分口粮地,这十年的口粮地只给补后五年的(没人每年280元,我们村报镇上的耕地有六百多亩,开荒地(和耕地差不多)将近200亩,人口也就五百多点),前五年的不给补。并限期将欠款交齐,不交的不给分地,并且重新分地后地价每亩再涨30%。请问村里这样做合理吗,村里的土地应该怎样分配承包,承包价钱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