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51001 | 提问时间:2014-12-17 15:15:02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2-17 15:15:59
你姐妹的户口虽然迁走了,但承包收益权并不因此而取消,因为他们的土地使用权没有被收回。但我认为你后妈是应该能分到份额的。《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你们的土地是你父母和你五姐妹共同承包的,你母亲死后,她的份额由你父亲和你们姐妹5个均分,此时你父亲享有7/6的份额。现在你父亲过世,你们姐妹五个和你后妈共分你父亲享有的7/6的份额,也就是说,你后妈应该分到7/36的份额。当然这只是按法律的总体规定应这么分,如果你们可以商量达成协议,也可以按协议分。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