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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哪些机关负责土地登记工作?
提问者:03240
提问时间:2014-08-01 11:34
问题分类:交易 > 登记审批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也就是说,登记发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的业务办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国土资源局);土地抵押登记直接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