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村里的交行地转让出去了、 我们自己签的合同。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3年。3年过了村里没有领导。这个土地就没人管了 我把它转让给别人了。去年选举有书记了 大队要把这些地收回去、从新交行。那人不想要这个地了 让我们把钱退还。我没还 。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会输还是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