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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提问者:013509  |   提问时间:2015-03-10 09:10:0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正确的做法要怎么做?需要什么样的条件?谢谢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zf | 回答时间2015-03-10 09:10:42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3、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 38 条、第 39 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45 条。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的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也是我们对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方式进行分析的基本法律依据。归纳起来,我国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以下7种:

      1、作价出资(入股)
      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目前,采用此方式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

      2、授权经营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3、转让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4、出租
      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5、划拨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6、出让
      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7、租赁
      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年期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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