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5026 | 提问时间:2015-03-12 15:28:27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yangjj | 回答时间2015-03-12 15:30:46
针对土地征收、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土地流转等问题,中央已正式发布文件,在全国选择33个县级单位进行改革试点。这些改革试点要突破某些现行法律条款,国务院已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求,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试点的需要,授权在这33个试点县的范围内,在一定时间内调整这些法律条款的执行。
通过试点,最后确定暂时突破法律条款,允许这些地方在暂时不实行的3年后进行综合评估,看这种突破是不是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是不是更加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并借此修改现行的法律条款。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解释说,如果综合评估的结果认为这样做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问题,那就继续恢复实行现在的条款。
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包括山东省、安徽省和四川省,这3个省是在全省开展试点。
据了解,大概95%以上有农村的县级单位都在开展试点,涉及3.4亿亩的土地,已给农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土地流转也在加速。根据有关部门在2014年6月底统计,全国农村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总面积大概是3.8亿亩,占到28.8%。把土地部分和全部流转使用的农户接近6000万户,占全部承包农户总量的26%,这一进程正逐步向前推进。
通过土地流转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这件事“不能太急”,温思美认为,首先我们要做好基础工作,对农民的土地权要进行更加清晰和严格的界定,并且要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不过,温思美认为,在土地确权颁证方面,还有些问题值得探讨。
“现在的土地确权颁证仍然是基于我们过去的承包制的、细碎化的土地分割。”他认为,广东的经验比较好,确权颁证只是在土地的份额上,而不是具体的哪一个田块上。“这样更容易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