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jtd0251 | 提问时间:2015-04-28 11:18:55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ionglh | 回答时间2015-04-28 11:27:52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如果您是全家迁入设区的市,那这地就要不回来了(但是,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否则,是可以要回来的。另外,特别说明一点,如果是家庭当中的某一个成员迁入设区的市,那当地村委会是无权收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