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房地产公司取得国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开发了部分土地,然后要把土地及上面所附在建工程协议转让给房地产公司的投资一方,能否以成本价转让,要交营业税吗?这种方式转让除了契税以外,还有其他税要交吗?比如土地增值税等。

  除了协议转让,能无偿赠送给控股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