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009 | 提问时间:2016-08-24 08:35:32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vsx | 回答时间2016-08-24 08:40:02
申请房地产登记,权利人应按下列规 定交纳登记费:(一) 初始登记的,按登记价值千分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超过三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 万分之五交纳;(二) 转移登记的,按登记价值的千分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 按万分之五交纳; (三) 抵押登记的,按抵押价值的万分之一交纳。但每项最低不于一百元;(四) 变更登记及其他登记的,每项交纳二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