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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的审批手续要怎么办理?
提问者:02108
提问时间:2014-07-09 14:14
问题分类:土地知识 > 土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规定,在农村要建房子,应当首先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则,如果该村民立户后而没有房子居住,可以向本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同意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由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批准后就可以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