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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加工作坊吗?

提问者:030156  |   提问时间:2017-02-10 14:21:39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能在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加工作坊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nmeng | 回答时间2017-02-10 14:23:35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专门用于建造房屋的那部分土地,包括已经建成住宅的土地、建
    过住宅但已无上盖物无法居住的土地、住宅规划用地三种类型。
    农村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村民是无偿使用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财产,与村民
    的基本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村民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宅基地设置的目的,就是保证村民能够有容身立命之所,其用途就是用于建设住宅,
    如果改变了宅基地的用途,那么它的性质及意义也就改变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所以,如果村民不按照宅基地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可以被收回的。
    但是收回宅基地不是随意进行的,村委会没有权利随意收回宅基地。收回宅基地需要
    经过一系列严格程序,应该由村委会报经原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经过该人民政府同意之后,才能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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