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112 | 提问时间:2017-03-16 19:15:56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chenqk | 回答时间2017-03-16 19:17:23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应依照以下程序办理用地审 批手续: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 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 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