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3484 | 提问时间:2014-09-04 10:28:09 | 问题分类: 交易>办证过户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chenty | 回答时间2014-09-04 10:28:37
1、“可以要求前八年个人应分土地产量价值费用吗?”:
(1)你可以要求,但如果是村里确实没有可分配的土地,很难获得支持。
(2)你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村委会为你分地?怀疑法院是否会受理。如果村里有地却不分给你:村委会侵犯了你作为村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你可以起诉;如果是村里没地,同样很获支持。
2、“30年不动产,我真要在等30年吗?30年不动产指的是什么?”:
(1)不是“30年不动产”,而是土地承包(或延包)合同在合同期的30年内不变,这是国家的农业政策规定。
(2)你不是“真要再等30年”:按《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里应当留好机动地,这部分土地是预备分给新增人口的;而且如果村里有人退还了承包地、或者是全家户口转为非农业并迁到设区市的,其承包地村里的权收回;有人违反承包合同的约定而违法使用或改变土地用途的,村委会也有权收回土地:预留的机动地+收回的土地,可以用来分配给新增人口。
(3)如果当初村里不留机动地:村委会做法违法或欠妥,但没有地可分,村委会不存在过错的,你告也难赢。
还有,土地承包实行家庭承包,如果你家有承包地,不分给你地也不是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