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想问下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包方能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吗?
提问者:2106
提问时间:2014-09-04 11:47
问题分类:土地知识 > 专业知识
不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只能是【承包方】,不能是发包方。依据是:《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分析:如果发包方可以成为流转的主体,有发包方在承包期内变相收回承包地之嫌。但《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除法定情形外不得收回承包地。而且,发包方对外出让所有的土地,应是发包、不能称为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