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法 提问者:0402 提问时间:2014-09-12 11:58 问题分类:土地知识 > 专业知识 74年建的砖厂,8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下的批文,批135亩村集体土地为砖厂用地。2004年又办成国有土地,请问合法吗?该不该给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