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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答:由于矿业用地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目前,《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对采矿用地的取得、使用、复垦、退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部已在部分地区开展矿业用地改革试点,待对试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后,才能形成全国性的政策规定...
最后回答: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地质勘查单位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当于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
最后回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77号)相关规定,对于间断性开采或财务财目不全的小矿等难以计算其实际储量消耗的,可按年度定额征收,即以采矿许可证批准的年生产规模作为计征补...
最后回答: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小型露天采石场没有造成土地损毁,在办有地质环境恢复方案的前提下,可以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最后回答: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50号令)、《关于修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务院第222号令)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条文解释,矿产资源补偿费滞纳金应按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后回答:资源税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建议该问题向税务部门咨询。
最后回答:一、开采城市地下水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应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的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关于征收地下水矿产资源补偿费尚无相关具体规定。 二、根据《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
最后回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矿业权人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时是否还要再缴纳价款,应视申请开采的矿产资源是否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以及是否已经有偿处置而定。对属于国家出资探明、且已经有偿处置的,不需再缴价款;对属于国家出资探明、...
最后回答:1、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规定,矿业权转让一律在矿业权交易机构中进行公开交易,转让人和受让人在交易机构的鉴证下进场签订转让合同,并将有关事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
最后回答: 按照国土资发【2011】14号文规定,采矿权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个体户(私营独资企业)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017年养老金新政,对于农民有哪些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