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我局发布了泰州市高港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1批次(16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第11号)。公告期间未有异议,2017年 月 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已批准该征地补偿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标准:31.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2.3万元/人。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实有附着物按泰政规〔2014〕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1.575万元/公顷。

四、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拟开发地块名称

村  别

组 别

补偿安置费(万元)

地块一

许庄街道周梓社区

八组

4.0572

许庄街道周梓社区

十组

241.1229

地块二

许庄街道官沟社区

二组

133.552

许庄街道官沟社区

四组

0.1985

许庄街道官沟社区

五组

79.7694

地块三

许庄街道周梓社区

三组

34.1522

地块四

许庄街道周梓社区

九组

26.0283

许庄街道周梓社区

十组

33.843

地块五

许庄街道周梓社区

十组

48.4968

地块六

许庄街道许庄社区

前进组

11.7815

许庄街道

集体

5.1734

地块七

许庄街道许庄社区

光明组

55.7935

许庄街道许庄社区

团结组

43.2992

地块八

许庄街道官沟社区

二十一组

13.6941

地块九

许庄街道周梓社区

一组

147.7931

地块十

许庄街道官沟社区

九组

47.3091

许庄街道官沟社区

七组

19.0218

地块十一

口岸街道东南社区

集体

3.36

口岸街道东南社区

联星组

46.4739

口岸街道东南社区

联元组

3.601

口岸街道东南社区

吴元组

0.7938

口岸街道东南社区

西港组

85.1223

地块十二

白马镇白马居委会

西巷组

9.01

白马镇白马居委会

张汪组

41.8087

白马镇陆家村

桥口组

35.0478

地块十三

白马镇金马居委会

李南组

8.6352

白马镇金马居委会

镇集体

15.036

地块十四

永安洲镇

镇集体

14.0805

地块十五

永安洲镇

镇集体

14.007

地块十六

永安洲镇中心社区

集体

1.617

永安洲镇兴隆社区

集体

2.667

永安洲镇

镇集体

76.3928

地块十七

永安洲镇

镇集体

26.3004

地块十八

永安洲镇兴隆社区

十八组

1.89

永安洲镇中心社区

九组

1.071

永安洲镇

镇集体

19.4355

地块十九

永安洲镇上桥社区

二十八组

106.0372

永安洲镇中心社区

十五组

327.8265

永安洲镇中心社区

二十五组

323.6845

永安洲镇

镇集体

9.261

地块二十

白马镇陆家村

陆西组

10.9053

地块二十一

口岸街道大石村

蔡桥组

13.1554

口岸街道大石村

乔元组

55.3305

口岸街道大石村

姜元组

4.0703

口岸街道大石村

李垛组

5.1308

五、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本次需安置的农业人口378人,按泰政规〔201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争议的,自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