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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业”的宿迁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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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惠春
更新时间:2016-08-08 15:26:48
关键字: 农业 农村产业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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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4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的11个重点领域,现代农业位列第三。在落实中央“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中,江苏省宿迁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一村一品一店”的电商模式,在推进互联网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上抢占了先机。为进一步探究互联网与农业“连接”的深层逻辑和引发农业“裂变”的“触点”,课题组先后赴江苏省宿迁市的宿豫区来龙镇光明村、曹集镇天庵村,宿城区耿车镇大众村,沭阳县新河镇周圈村、颜集镇堰下村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据此提出推进江苏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的11个重点领域,现代农业位列第三。在落实中央“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中,江苏省宿迁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一村一品一店”的电商模式,在推进互联网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上抢占了先机。为进一步探究互联网与农业“连接”的深层逻辑和引发农业“裂变”的“触点”,课题组先后赴江苏省宿迁市的宿豫区来龙镇光明村、曹集镇天庵村,宿城区耿车镇大众村,沭阳县新河镇周圈村、颜集镇堰下村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据此提出推进江苏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宿迁“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几种模式

       围绕“生态、高效、特色、现代”的农业发展思路,近两年来宿迁市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发展路径,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与农民自主行动相结合,初步形成了五种发展模式。

       一是沭阳产业链模式的“互联网+农业”。以传统花木产业优势为根基,利用互联网畅通产业链的市场信息渠道与流通渠道。经过多年的培育与发展,沭阳花木产业成功实现O2O营销。

       二是宿豫电商引领模式的“互联网+农业”。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发展战略,依托知名电商为平台,创成京东农村电商全国首个示范(县)区。目前,全区设立了184个京东乡村合作点,实现了村居电商全覆盖。

       三是宿城转型升级模式的“互联网+农业”。运用工业发展理念整合农业发展要素,利用云端、大数据平台等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特色高效的资源型“互联网+农业”初步形成。

       四是泗洪生态资源型的“互联网+农业”。凭借洪泽湖天然的生态资源及特色农产品,与淘宝平台合作,发掘农业在“互联网+”下的新业态,实现农业的创新发展。

       五是泗阳扶贫众筹型的“互联网+农业”。以造富农民为目标,探索互联网技术与现代农业的结合路径,与电商巨头苏宁易购合作,共同分享互联网思维、技术、平台资源,构建了扶贫众筹型的“互联网+农业”。

二、当前“互联网+农业”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市场瓶颈性:低端经营现状尚未改变。宿迁线上产品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与经营,产品品牌虽已形成,但是多数产品依然处于产业链低端,市场后发力量薄弱,低端经营现状难以改变。例如耿车的板式家具,目前销售的基本上是市场低端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只能靠量取胜。

       2.“公地悲剧性”:同质化带来的恶性竞争。宿迁淘宝村的经营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例如耿车的板式家具加工、沭阳的花木产业,同一地经营品种的差异性不大。在技术含量不高的情况下,导致了模仿与复制,甚至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等恶性竞争行为,破坏了地方品牌,造成网购认知误区。

       3.产业链的狭窄性:互联网与农业融合不够充分。目前,宿迁“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处于互联网营销运用的电商模式阶段,而在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还比较薄弱。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模式雏形虽然显现,但是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的产业链模式尚未形成。另外,从调研结果看,网店数量与上线产品数量不断增加,但非农产品占有相对较高的比例。

       4.人才的短缺性:网络创业人才培训流于形式。尽管政府出台了鼓励农村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但是既懂传统农业、又懂互联网专业的人才缺乏,愿意到农村服务的更是少之又少。相关电商技术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少都流于形式,满足于完成人头指标,农村电商发展的人才短板远未补齐。

       5.服务与保障性: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支撑乏力。调研结果显示,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金融等生产生活信息的服务能力不强,且网速过慢等技术性问题还在制约着互联网农业发展。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很难支撑农业发展。农业信息监测体系尚未普及,没能为农业提供有效的科学决策服务。农产品标准化程度比较低,利用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尚待完善。

三、促进江苏“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抓紧谋划“互联网+农业”发展战略

       要统筹推进,在“十三五”期间出台江苏“互联网+农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一是进一步明确各地发展特色、发展任务、发展路线图等,加大规划执行力,要审慎考虑工商资本的利用方式,充分考虑粮食安全保障,力避贪大求快的业绩考核,时刻保护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二是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或专家,摸排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解决,调整发展导向,坚持实效主导。三是广泛开展何为“互联网+农业”、为何发展“互联网+农业”、怎样发展“互联网+农业”的大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努力创新“互联网+农业”运行模式

       “互联网+农业”绝不是简单的加法,而是通过产业的融合和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来改造农业的短板,甚至于再造全新的产业模式。

       1.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依靠互联网技术整合农业信息资源,构建辐射市、县(区)、镇、村的农业信息大数据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农业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将农业信息服务、智能水利灌溉、气象综合信息、农机耕作指挥调度、市场化种植经营等功能有机融合;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装备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再造农业生产方式,开展精准监测监控、智能化养殖、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技术创新。

       2.利用互联网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加强涉农信息资源的统筹规划,利用互联网技术健全信息采集、加工分析、共享整合与应用服务机制;构建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价格行情、农资生产与流通等要素的专业信息库;切实加强农业市场信息分析,创新农业生产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方式,加强监控与监督,提升农业服务水平。

       3.利用互联网创新农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创新本土化O2O模式,打造好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建议各地成立农产品产业联盟,结合农产品生产基地与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经营服务网点等,探索线上订货线下配送模式;协调好政府、农业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企业的关系,积极推进体验消费、众筹等营销模式,实现农产品销售区域内、区域外两条路径发展。

       4.利用互联网创新农产品物流技术。基于农产品品质规格、运输条件等方面的特殊性,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配套标准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和法规体系。有选择地扶持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增加各类优惠措施,如信息支持、初创期优惠等,推动农产品物流技术创新。从资金上支持和扶持农产品电商企业,政府可大力吸纳通信运营商、垄断企业以及有意投资农业的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到智慧农业的发展中。

       5.利用大数据平台创新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对产品选种、栽培、施肥、喷药等信息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利用二维码、射频技术等建立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电子追溯平台,不定期监测,定期发布农产品的全方位信息。推进订单农业规范化生产,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采购和售后服务,增强消费的趣味性和体验性,通过市场订单倒逼生产环节质量追溯手段的执行,以在线化监控安全信息打造舌尖上的安全。

       6.利用互联网创新互联网农业人才模式。组建“互联网+农业”发展协会,在电商、职业农民、企业之间进行有效对接,开展实效型农产品电商培训班,取代财政直补的网络创业人才培训。大力推广“政校企”合作模式,创建“互联网+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产品企业、农产品供应商、大学生村官以及农户开展“互联网+”培训、网店运营及管理等提供服务。

(三)构建农村互联网金融体系

       从全国范围看,互联网金融在农村还是一片空白。农村互联网金融符合国家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的政策方向,且作为普惠金融的一种形式,对于解决农村资金融通效率低下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1.营造宽松的农村互联网金融的运营环境。在不踩监管红线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建议出台激励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小型互联网金融合作组织的扶持,激活社会上大量的冗余资本,最大限度缓解阻碍农业发展的金融困局。

       2.健全农村普惠制金融服务体系。大力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向农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现代金融服务。政府、金融机构协同人民银行构建适合农户、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和评级体系,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农户、家庭农场等农村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与应用机制,健全农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出台以信用为基础的相关政策措施,发现和增进农户、家庭农场等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价值,提高其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

       3.以农产品金融化破解农业发展的金融瓶颈。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研究,积极推进创意农业、文化农业、旅游农业、金融农业的发展,借助各种电商平台、资本众筹平台,以发展工业、发展服务业的思维,对接各种产业资本,充分利用抵押、担保、期货、信托、证券等金融工具,促进对农产品的全息金融化,强力推进农业经营的集约化和现代化。

(四)打造更多的农业产业电商平台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只是“互联网+农业”布局中最为基础的起始环节,应发展多形式农产品交易电商平台,打造电商平台体系,补足农村电商发展的短板。

       1.依托原有大型电商平台提升江苏农业影响力。在“互联网+农业”大潮中,电子商务企业自然是排头兵。数据显示,2016年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4600亿元。农村电商要进一步依托阿里巴巴、京东、一号店、苏宁易购等大型综合性互联网电商平台进行发展,争取在网络平台上让江苏的农产品无所不在、无所不有,甚至无所不能。

       2.将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成电商平台。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的集散地,对于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都有很大的影响。可以依托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巩固“现金、现货、现场”等传统交易的同时,将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成农产品电商平台,线上与线下交易同时进行,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3.鼓励有实力企业自主打造垂直农产品电商平台。在当下综合平台电商白热化的竞争态势下,垂直农产品电商的未来发展环境可能更为优越。垂直电商平台在人群定位上精准度高、专业化强,实行的是个性化、差异化以及细分化的精细化运营方式,可以通过细分市场来深度挖掘用户。鼓励有实力的农产品企业自主打造垂直农产品电商平台,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以农业工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

       要以投资工业的思维投资农业、以工业化的流程优化农业生产流程,像创新工业品那样创新农业技术、像培养现代工人那样培养现代农民,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产品竞争力。

       1.以产业资本重构农业产业链。“互联网+农业”需要的不仅仅是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还要信息化和智能化。产业资本的进入将使农业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型。农业产业链的互联网化为产业资本进入农业提供了便利,可大力度招引一些涉农公司甚至一些上市公司进入农业领域,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如:在农村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引入信托公司,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信托公司,农民通过获取租金、土地增值分成等来取得收益。信托公司的介入使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更加具有资本属性,可以实现有效的增值。并且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可以以更专业的市场视角来导入产业因素,塑造农产品的金融属性。

       2.以品牌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标准化,实施网格化监管、全过程监督,确保农产品安全供给。通过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登记等,叫响农产品安全品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通过专家论坛、节庆活动、媒体宣传和政府推介,叫响当地一批国内知名的高端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品牌的品质和档次,提高农产品的认知度和附加值。

       3.以产业聚集实现种养规模化。从经济学理论上看,规模化生产是农业生产走向现代化的首要前提,只有规模化生产和经营,才能促使大型农业机器的有效使用,降低管理费用,最大限度地推广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建议在原有农业生产的基础上,通过优化规划布局,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技术领先、示范带动力强、产业优势和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不断促进种养殖向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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