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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改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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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小平
更新时间:2017-05-09 21:19:14
关键字: 土地承包经营权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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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全新尝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将进入总结阶段。《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经过两年时间,多个试点地区就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形成股份组织的运行机制,以及政策制度设计等进行了深入探索。今年6月份,全部试点相关工作将要完成,各地将围绕这项全新的农地制度改革提交总结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土地经营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还需多点发力。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全新尝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将进入总结阶段。《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经过两年时间,多个试点地区就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形成股份组织的运行机制,以及政策制度设计等进行了深入探索。今年6月份,全部试点相关工作将要完成,各地将围绕这项全新的农地制度改革提交总结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农村土改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土地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土地入股农民合作社、土地入股公司以及土地入股合作社再入股公司。不管哪种方式都旨在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可谓是一项惠民改革。笔者以为,土地经营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还需多点发力。

所谓土地经营权入股,是指农民将土地的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或组成股份公司或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据悉,通过这项改革可以同时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益,有利于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以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可谓一举多得。

然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远比单纯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复杂。其一,入股后在农业企业的经营上,农民的意见很容易出现分歧,而在管理者方面,具备市场头脑与经营素质的农民数量也很有限;其二,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了,但利益共享未必做得到;其三,农民用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能占多少股份仍然没有“标准答案”。其四,过去所谓的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合作”不外乎政府“牵线”招商引资来企业以租用或者购买的形式征得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而后“各走各的阳关道,各过各的独木桥”。其五,随着业主规模经济效益的显现,一些村民开始不满足于传统的土地流转模式,期盼与业主利益共享。于是在一些地区,经过创新和政府协调,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为“股东”,公司负责生产管理及经营,从而以期实现合作双赢的局面。

土地承包经营权

当前各种现象我们看到,土地经营改革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管理者要以与时俱进的眼光来看待改革,多点发力实现土改工作的纵深发展,着力推进伟大中国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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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村土改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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