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国家及各地政策对房地产的调控不难看出,国家严打炒房现象,坚持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的决心。在近日的会议上,也再次的强调会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那么,发展租赁住房,土地从哪来呢?
众所周知,土地按基本性质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要开发建设租赁住房若是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形式使用,其成本一定会很高,对于租赁住房回收率低的特点来说,在政府为出台其他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相信很少企业会通过这种方式拿地建设。
另外,前不久,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城市。随着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村集体提供土地,开发商负责建设与管理。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打造租赁住房市场,坐享土地红利。因此,在未来的几年里,集体土地将全面整顿入市,成为开发商的香饽饽,村集体的致富法宝。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应注意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村集体若想要把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过一半以上的成年村民或三分之二的户同意才可以,但实际操作中,会存在村集体的相关基层领导直接就签字代表了村民的现象。并且征地补偿款项也直接打到了村集体帐号中,村集体拿数亿资金去做其他投资,最后血本无归的案例时有发生。
如今,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实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因此在发展建设租赁住房市场过程中,应对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其他用途的手续、法定的土地性质变更程序严格执行,加强管理监督机制,避免农民利益受损的现象发生,使农民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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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